每经快讯,4月9日,海关总署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一切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品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品”),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每日经济新闻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曲哲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9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产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