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1.不合法生意公民个人信息,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裁判要旨: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经过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对被告人施行刑事和民事两层制裁,更有利于完成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维护。
裁判要旨:1.不合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2.不合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核算。
裁判要旨: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关于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的,应当进行查重处理,对重复部分予以扣减,并据此科罪量刑。
裁判要旨:1.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中的产业信息不该混为一谈。判别房产信息是否归于本罪中的产业信息,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直接触及公民个人人身产业安全。
2.关于行迹轨道信息的确认,准则上只宜理解为GPS定位信息、车辆轨道信息等能够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详细坐标的信息。本案所触及的经过车载GPS定位器获取的定位信息,应当归入行迹轨道信息的领域。
15.谢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不合法获取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